2008年8月5日 星期二

高興

昨天的誦讀:聖維雅納神父的要理講解,在我心中不斷迴響。

聖維雅納說:我們光榮的職責,就是「祈禱」與「愛」。這就是你們在世上的幸福。

我非常認同,「祈禱」是「天主愛我」的幸福和享受。當我去「愛」時,我在享受「愛」與「被愛」的幸福。我「愛」了誰……「我為一切人,成為一切…」

多謝天主,他召叫「我」成為香港教區神父,使我可以多姿多采地「愛」。見我每日的部落格。哈哈!聖維雅納也是教區神父;請他為我們代禱吧!

4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留下CM先
宜家連blog都玩埋
最勁係你la

不閒心 提到...

恭喜恭喜 !

寫日誌是很需要時間及反省的, 作為一個神職人員要持之以恆, 並以此作為對教會及世界的供獻, 定比作一個普通堂區神父更不易為. 因為是會面對不少實時從世界各地而來的祝福和提問...

作為神父的多年相識, 送來的當然是一份祝福!

Thomas Leung
Vancouver

匿名 提到...

大家好!

匿名 提到...

羅神父(:
見到你有個blog,即刻黎留cm!!
我係11點既輔祭,唔知你記唔記得我呢?!
好認同,你的{當我去「愛」時,我在享受「愛」與「被愛」的幸福。}
但真係好難做到去[愛],人真的是自私,就算多麼的為人諗,最後都會o係自己既角度!!
希望自己可以多d在其他人既角度去睇(:
星期日見喇!!!